津考委高发〔2025〕3号-市考委关于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相关专业的通知
天津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5-11-21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考区、有关主考学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源配置和学科专业设置,根据《市考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2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实际和有关主考学校申请,决定停考工程造价((专本本)等3个专业,停考专业自20264月考试报名起不再接收新考生,自2028年起停止安排考试、停办毕业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二、其他事项 

2026年起,中国民航大学主考电子信息工程(专本本)(专业代码:080701)、飞行器动力工程(专本本)(专业代码:082004)选考组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课程代码:00228)不再安排考试,已通过此门课程的考生成绩继续有效,可以替代本选考组其他三门课程的任意一门,且课程替代只能使用一次。 

有关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有关单位应切实强化宣传组织,确保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本本) 

停考专业转考方案 

2025112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