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省自学考试制度实施以来的人才培养成果,发挥优秀自学考试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有志青年通过自学考试实现人生价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开展自学考试征文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文主题
“自考点亮梦想,奋斗书写人生”。
二、征文对象
全省自学考试考生、自学考试工作者、关心与支持江西省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内容
征文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成长历程:讲述通过自考学历实现考研、考公、出国留学等个人发展,以及在自考学习过程中克服困难、坚持学习的经历。
2. 职业发展:分享自考学历对个人职业晋升、创业创新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工作中运用自考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案例。
3. 社会贡献:阐述自考毕业生在服务社会、参与公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实践与成果。
4. 人生感悟:总结自考对个人价值观、学习能力、意志品质的塑造,以及对终身学习理念的理解。
四、征文要求
1. 真实性:内容须为本人真实经历,不得虚构或抄袭。
2. 可读性: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控制在2000-5000字,语言生动、案例具体。
3. 典型性:突出自考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价值。
4. 附加材料:文章最后附作者个人简介一份(300字以内),注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自考考生请注明报考时间和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等,随文提供个人照片(生活照、毕业证照片、工作场景照等)、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辅助资料。
五、征文时间
征文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六、投稿方式
请投稿人将征文(Word文档,文章标题用黑体二号字体,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体,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及附件材料一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zkc@jxeea.cn,邮件主题注明“江西省自考征文+姓名+联系电话”。
七、评奖与宣传
1. 评选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人数上限分别占投稿总人数的10%、20%、30%,宁缺毋滥。
2. 奖励与宣传:获奖作品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荣誉证书,择优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
八、其他事项
1. 征文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编辑、发表及宣传。
2. 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3. 凡投稿者,均视为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