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南京财经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品质江苏”建设行动方案》,更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管理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25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见附件 1)、2025 年 10 月和 2026 年1 月考试日程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见附件 2、3、4)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主考学校为南京财经大学,其主要职责: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命题、评卷、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证书副署和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本专业。申请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三、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主动对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宣传、生源发动以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助学单位开展相关助学工作。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2025 年 10 月考试日程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2026 年 1 月考试日程
4.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2025 年 10 月和2026 年1 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省教育考试院2025 年6 月13日
附件:苏教考自〔2025〕12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工程专业(专升本)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