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江苏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5-07-30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精神,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苏招委〔20212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苏招委〔2021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6届学生(含现代职教体系“3+3”中职高职贯通培养项目、“3+4”中职本科贯通培养项目的中职2026届学生)。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是否参加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已参加过往年全省中职学考但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四)具有我省户籍、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组织形式

中职学考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三部分。

(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思想政治(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语文、数学、英语4门课程考试,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二)专业综合理论:考核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按29个专业类(见附件1)组织实施考试,全部实行省级统考。

(三)专业基本技能:考核相关专业的通用技能和职业规范。

农林牧渔类、化工类、建筑工程类、电子电工类、纺织服装类、汽车修理类、中药类、制药类、会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类、导游服务类、烹饪类12个专业类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与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相应科目组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衔接,考试分为AB两场。参加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的以上12个专业类的学生须参加专业基本技能AB两场考试,在标准化技能考点实行省级统考;不参加2026年中职职教高考的学生只需参加A场考试。

机械类、机电类、轨道交通类、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类、商务营销类、物流类、运动与休闲类、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类、表演类、数字媒体类、美术类11个其他省级统考专业类学生按照专业类基本技能考试(指导性)实施方案(见附件2),在标准化技能考点实行省级统考。

航空运输类等6个非省级统考专业类仍由各设区市组织实施。

三、考试形式、时长及分值

(一)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采取笔试形式。英语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思想政治、数学、英语考试时长为60分钟,语文考试时长为90分钟。各课程总分均为100分。

(二)专业综合理论: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考试时长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

(三)专业基本技能:技能考试形式及时长详见各专业类基本技能考试(指导性)实施方案。12个衔接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A场考试总分为100分,B场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余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中职学考的报名时间为20259月,考试时间为202511月。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见附件3)。

12个衔接专业类B场考试安排在20263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认定、转换及应用

(一)成绩认定

公共基础知识分课程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上述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12个衔接专业类基本技能A场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试成绩长期有效;B场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满分为200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专业基本技能A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B场考试。其余专业类基本技能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参加我省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可以用中职职教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替代中职学考相应部分的考试成绩。

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130日前汇总本市技能考试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

中职学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二)技能考试成绩转换

除参加12个衔接专业类基本技能考试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在校期间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详见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03/content_5655553.htm),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其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合格

(三)成绩应用

中职学考成绩作为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2个衔接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A场考试取得合格100分计,B场考试以实际分数计,两者成绩合计作为中职职教高考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

中职学考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已衔接专业类的A场)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相应部分的补考,补考由各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补考成绩评定为合格不合格。补考合格成绩不作为中职职教高考的录取依据。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苏教职函〔202318号)有关要求,在中职职教高考“3+3”“3+4”项目中,学生转段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是中职学考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已衔接专业类仅指A场)成绩全部合格(不可用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相应部分的考试替代)。

六、组织管理与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职学考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实施。中职学考专业类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指导性)实施方案、考点建设技术指导、相关人员培训、考试设备调试指导等工作。各设区市负责相关工作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考场条件、考试指令、考场管理等,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确保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中职学考组织机构,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配备开展考试工作必备的人员、场所、设施,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专业化队伍,确保考试组织科学规范。

(三)强化考试安全。各地、各校要健全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考生交通和考试操作等全方位安全教育,确保考试全过程安全有序。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校要将中职学考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对参与监考、评分、巡考的考试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附件:

  1. 江苏省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专业类别对照表
  2. 江苏省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专业类基本技能考试(指导性)实施方案
  3. 江苏省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表

 

 

 

江苏省教育厅

       20257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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