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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公告
海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5-05-29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我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毕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毕业条件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顶替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025年上半年申报毕业按照《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琼考〔2022〕1号)(简称《专业汇编》)、《关于调整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琼考自〔2024〕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时间

考生应6月日前(周六、周日除外)到相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1.社会考生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材料。助学班的考生向所属主考学校提交毕业申请材料。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毕业生电子图像、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齐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3.考生已办理免考的课程,须提供经省自考办签批的免考审批表。

4.考生的毕业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电子注册时,如因前置学历存在问题或电子图像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无法注册的,本次不再受理重新上报注册。

四、毕业生电子图像要求

考生的毕业生电子图像须是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申报前一年以内)规范采集的电子图像文件。电子图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考生因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问题而造成无法办理毕业的,后果自负。

(一)电子图像拍照要求

1.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建议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8.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二)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海南省考试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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