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犯罪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学等专业的一门课程。本课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专业特色,主要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对策之方法。课程内容包括犯罪学的属性,犯罪特点、犯罪表现形式、犯罪规律,犯罪的社会历史根源、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犯罪产生及发展变化的原因,不同类型犯罪产生及发展变化的原因,防控犯罪的方法与途径,犯罪对策体系之构建等。
二、课程目标
课程设置的目标是使得考生能够: 1.系统、扎实地掌握犯罪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从理论的高度认识犯罪现象的本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明确治理犯罪的基本对策方法,服务于犯罪防控; 2.熟知当前犯罪呈现的总体态势,全面理解并能运用犯罪原因系统分析犯罪现象,进而理解我国犯罪治理的历史变迁和现实特点,为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打下学科基础; 3.在犯罪学基本原理的学习基础上,结合公安实践,不断开拓专业视野,做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提升运用犯罪学基本理论解决实践中新问题的能力。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一)本课程与《刑法学》课程的联系 1.犯罪学研究为刑事科学研究提供素材与经验性证据。犯罪学为刑事法学不断提供新的课题或重要的概念、范畴。事实证明,犯罪学的创立与发展推动了刑法学的变革与完善。 2.刑法学研究为犯罪学研究明确重点。刑法和刑法学是犯罪学的理论坐标,其所提供的犯罪概念是犯罪学理论的支点。
(二)本课程与《刑法学》课程的区别 1.研究目的不同。刑法学的研究目的是正确制定和适用刑法,它必须保持法律的基本品格及由此形成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原则;犯罪学的理论逻辑起点和价值追求目标是减少、控制犯罪,立足于从法律之外的更宏观的社会角度研究犯罪,更重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 2.研究对象不同。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及其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主要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犯罪学主要研究犯罪现象、犯罪规律、犯罪原因及其犯罪对策,其终极目的在于运用法律、社会等综合措施和手段控制、治理和预防社会客观存在的“犯罪”。 3.研究方法不同。刑法学主要采取规范分析的方法,围绕法律规定进行注释;犯罪学主要采取事实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其研究建立在犯罪事实基础之上。
四、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包括:犯罪学的研究意义,当前中国犯罪现状及特点,犯罪原因分析,犯罪防控对策探讨。 本课程的难点内容包括:犯罪原因理论,犯罪预防理论,犯罪的刑事对策,罪犯矫正原理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