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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生的专科学历论证有关通知
福建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1-12-02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闽教考籍(2011)0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文中所提及将取消使用公证书改用学历认证报告一事,因有部分考生反映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时限比较长,影响考生申请毕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经研究决定,2011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可继续使用公证书,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院校成教院认真做好有此类情况考生毕业补申请工作。我省将于2012年起,对自考生申请材料的认证统一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请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及考生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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