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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江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3-09-18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学校:
2014年是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30周年。为更好地开展纪念活动,激发广大自考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精神,展示我省自学考试制度的辉煌成就,宣传其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自学考试的社会影响,推动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展现自学考试工作者和广大自考生的风采。经研究,决定在我省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30周年期间,广泛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全省广大自考工作者和自考生开展以“自考30周年”、“我与自学考试”、“光辉历程、辉煌成就”、“为自考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等为主题,内容可以立足于纪念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30周年,围绕“学习改变命运,自考成就自我”抒发情怀;可以结合自己学习心得体会,对自考制度纳言谏策;可以讲述自己故事,彰显自考人“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拼搏精神;可以对如何进一步推动自考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等。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字数一般为2000字到4000字。
二、征文要求
1、文章须是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一般为首发作品。要求立意新颖,观点鲜明,文笔流畅,寓意深刻,思想性强,富有激励性和感染力。
2、来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编辑,文章末尾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三、参加对象
各市、县(市、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中等院校(主考学校)、自考助学单位和参加自学考试的各类学生。
四、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月30日为投稿时间。
五、奖励和发表形式
此次征文将评出一、二、三等奖,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江西省招生考试工作研究会进行奖励,并和优秀文稿一并编辑正式出版。
六、其他
1、纸质稿邮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541号,邮编:330006;电子稿件请发往:592160277@qq.com.
2、欢迎30年来所有自考者及社会热心人士踊跃投稿,参加此次征文活动。
3、江西省招生考试工作研究会联系人:谭志强,电话:0791-88696623,13755674615。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招生考试工作研究会
  2013年9月17日
  
 
  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教育厅办公室
  江西省招生考试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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