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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江苏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8-11-21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

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本次答辩(答辩费不退)。

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

 

二、报考办法及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或指定的院(系)报名参加答辩(可函报)

       2、考生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或考核)。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

       3、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并要清楚的写明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与Email等。如有逾期或书写差错,概不办理,后果自负。

       4、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每位考生须交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理工类220元);并与论文题目和论文提纲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单科合格证书”等三种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寄出。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写上本人的“姓名、邮编、详细通讯地址”,按主考学校指定的地址邮寄。

       6、学校收到论文提纲后,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发信告知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导师确定后,论文稿直接寄(送)导师,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所有信件自留底稿)。

       7、考生参见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所在的单位负责(或自理)。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留言栏内注明专业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详细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晰,否则后果自负),以免延误论文指导。

       2、不按时寄交有关报名材料或论文材料者,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论文指导和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费概不退还。

       3、准备报名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要提前办好“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单科合格证书”,并事先准备好此三种材料的复印件,不要缺失,以免影响正常报考。

       4、考生向主考学校寄送有关材料时,要注意时间期限,如时间较宽松,可用挂号信邮寄(不得用平信,否则遗失后果自负);如时间较紧,应用“特快专递”邮寄。

 

四、论文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篇幅在50007000字之间。

2、论文提纲、论文初稿、论文完成稿可用300字方格稿纸书写,也可用A4纸打印,字体为4号字。

 

五、上半年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20081215日前,考生将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篇幅一般不少于1000字)寄出。论文提纲包括论文纲目、基本论点、主要论据以及如何进行论证等具体内容。

2、2009120,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寄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根据修改稿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3、2009220之前,考生将论文初稿寄出。有条件的考生可以直接与指导教师见面,听取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

4、2009315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后的论文初稿寄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初稿。

5、2009325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寄出。

6、2009410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后的论文稿寄给考生誊抄,形成论文完成稿一式两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一份于在425日前寄出。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一般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7、各专业论文报名地址与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答辩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8、每位考生须交论文指导、答辩费文科200元、理科220元(邮资费答辩时再交),并与论文题目和论文提纲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查表、免考申请表,单科合格证书等三种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寄出。所有信件(自留底稿)及汇款均寄到南京大学相关院系的联系人(详见附表一)。

 

六、下半年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名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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