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自考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评审报名通知
江苏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8-11-21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评审报名通知


 

一、申报的专业和条件

本院主考师范类本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历史教育、英语教育和教育管理共十个专业。上述专业考生在完成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间:论文评审和答辩每年两次,报名时间为上半年3月10日至;下半年9月10日至(以当地邮局汇款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专业所有开考课程(包括考核课程含计算机考试)的单科合格证书复印件。免考课程须提供省教育考试院“免考审批表”的复印件。

(2)论文初稿一篇(具体要求见第三项)。

(3)考生本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以上材料请用挂号信寄到“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教育学院51号信箱江苏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收,邮编。信封上请写明专业名称。

2.论文评审答辩费每人200元(苏教财[2001]139号、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文),由考生直接邮汇到上述地址,在汇款单附言上应写明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号及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3.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⑴每年的和,院自考办将成绩单审查合格的考生论文移交给学院相关系科。⑵每年的4月和10月是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和联系考生修改论文的时间。⑶每年的5月和11月由院相关各系根据考生提供的邮编、地址,通知考生在指定的时间来我院参加论文答辩。考生将定稿的论文打印五份参加答辩。答辩在江苏教育学院相关各系进行。

三、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在下列范围内选择: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材与教法的研究;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研究。

2.论文应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请他人代作或抄袭他人作品,若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不合格论处。公开发表的论文以毕业前两年为限(时间以版权页为准)。论文字数要求在3500—8000左右,少于3000个字视为不合格。正文前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提要,概括论文的中心论题、基本观点、方法和结论,论文的结尾应注明论文中引文的出处,同时应附有作者撰写论文时所阅读的文献、参考资料的书目、页次。

3.论文写好后,应按以下要求打印:纸型A4纸,标题用宋体二号,正文用仿宋小四号,1.5倍行距,在论文页面左端装订。

4.论文的封面必须按附页格式打印(下载),并在论文的封面上填写好有关内容。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

江苏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填写有关材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汇款单不许合用。

2.不按时、按要求寄交论文、单科合格证书和评审答辩费者,一律不得参加评审答辩,所寄评审答辩费概不退还。

3.本次论文不合格者,下次应重新申报并交纳相关费用。

4.江苏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758139。

                                 

附论文封面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封面

江苏教育学院

专业(本科)



姓          名




单位


准考证号




电话


邮编





                                 题目:                                          得分:             





文献检索





原理掌握





论点明确





论据充分





结构严谨





文字通顺





创新程度





联系实际





 

 

江 苏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江苏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技能考试的通知

一、上半年开考科目

1.物理教育专业:《近代物理实验》、《中学物理实验研究》。

2.化学教育专业:《仪器分析实验》、《物理化学实验》。

3.生物教育专业:《生态学概论实验》、《细胞生物学实验》。

4.地理教育专业:《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

二、下半年开考科目

1.物理教育专业:《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计算机辅助物理教学》。

2.化学教育专业:《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计算机辅助化学教学》。

3.生物教育专业:《计算机辅助生物学教学》、《中学生物学实验教学研究》。

4.数学教育专业:《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

5.英语教育专业:《口译与听力》

三、考试费用

    每课次60元(苏教财[2001]139号、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联合发文),辅导费按规定另收(考生自愿)。

四、报名方法

每年两次报名,秋季考试报名时间定于本年度上半年4月10日—;春季考试报名时间定于前一年下半年—(以汇款的邮戳时间为准)。由考生将考试费直接寄到“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教育学院51号信箱,邮编210013,自学考试办公室收”。在汇款单的附言栏内要填写考生的准考证号、报考课程、以及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办理。

五、考试时间

在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根据考生报名的邮编和汇款地址,由江苏教育学院自考办印发书面通知寄给考生本人。考试一般安排在3月和9月。考生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来校参加考试。

江苏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提醒考生注意:                                

1.汇款单附言栏的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准确。汇款单不许合用。

2.不按时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以弃考论处,所寄考试费概不退还。

3.江苏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758139。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