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高校:
本市高教自考在2008年曾对毕业考核环节无课程代码的课程名称进行了规范,并赋予了全国统一的课程代码。由于这些课程代码在各个专业中重复现象严重,虽然本市对免考规定“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进行了补充,规定“各专业的毕业环节考核和专业类实习等不得申请免考”。但在计算机管理需要代码唯一性的实际操作中,随着考生报考第二专业的不断增加,矛盾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毕业考核环节的每门课程在计算机管理中的唯一性,本办对我市开考的高教自考专业中所有的毕业考核环节课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对目前尚无统一代码的课程向全国考办进行申请并得到函复(考委办函〔2011〕7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我市将对这类课程的名称和代码进行全面调整(详见附件)。
望相关主考学校遵照执行,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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