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主考高校、自考助学单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材是考生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做好自考教材的供应、发行是自学考试教育形式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自学考试学生使用正版自学考试教材,进一步建立本市严格的教材采买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购书渠道,维护广大自考学生的切身利益,引导大家抵制盗版,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现就严禁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采买使用盗版自学考试教材问题通知如下:
1、做好自考教材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必须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自考教材供应在自学考试中的重要作用,把自考教材供应发行作为主考院校和助学单位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各类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应对本单位统一采购(包括由校内各院系采购或班主任采购等)的自学考试教材进行自查,凡是盗版自学考试教材的要全部收回销毁,确保发给学生使用的自学考试教材都是正版图书。
2、做好自考教材供应必须坚持主渠道方向。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统一编写的教材应统一管理,统一预定,统一采购,体现自考特点,保证教材质量,应向主渠道内及时预定,按时向学生供应。各类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应在全国考办指定的上海唯一的自考教材供应单位——上海招生考试咨询服务部和销售网络平台(博益网)预定自考教材。杜绝盗版和计划调整后停用的过期版自考教材进入学校和课堂。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和供应盗版翻印教材。要建立严格的教材采买使用管理制度,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管理干部和业务人员,明确职责,避免以权谋私、侵害学生利益等问题的发生。
3、做好自考教材供应,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内应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氛围,提高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指导广大自考生应在主渠道购买自考教材,并提供识别正版教材的方法,使自考生充分认识到购买盗版教材的危害,引导本单位自觉抵制盗版,积极揭露各种盗版侵权行为,同时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考生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4、做好自考教材供应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学校)的指导监督,定期对其自考教材供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凡遇考生或社会举报销售盗版教材的必须严肃查处;凡有侵害考生利益问题出现,必须坚决纠正;对贩购盗版教材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交有关部门进行追究。对采购与供应盗版教材自考助学机构(学校),视情况给予停止注册登记或注销助学资格。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教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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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