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做好2011年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1-02-22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各主考学校、有关区()招考办:

本市2011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910日、16日和17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18所主考学校开考本科、专科专业96个(含停考过渡专业),课程353门。其中全国统考课程209门,华东区协作命题课程3门,市级命题课程141门。

为做好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名时间:34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各主考学校报名点办理个别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的新生应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等居住证明、或在本市从业及符合其他报名条件。具体报名办法详见附件1 

二、持有自考牡丹报考卡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报考。各主考学校应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除继续做好办理新证工作外,还要做好现场报名考生网上报考的指导服务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三、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费收取标准:理论课程每人每科次45元,实践课程每人每科次100元,任何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向考生出具“专用定额收据”。

四、做好有关区(县)考区的设置工作。市自考办委托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金山区(含石化地区)、松江区、青浦区和崇明县设置考区,组织考试。委托区(县)招考办设置考试的有关资料的交接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各类统计报表是组织考试、开展自考研究工作的重要信息。各主考学校和有关区(县)招考办应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认真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和考生信息的录入工作。本次报考工作主要统计表有:

1、《试卷分发表》(以数据文件形式上报);

2、《考点分布表》(考点地址、值班电话、主考姓名等要填写清楚);

3、《区(县)考区考试课程安排表》(各区(县)考试课程、人数汇总,由市自考办以Excel文件分发区(县)招考办,要求区(县)招考办按原文件填写相应的考点及地址)。

六、落实好分卷考试的组织工作。本次分卷考试课程共有30门(见附件2 )。

七、进一步做好考试的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严肃考场纪律。各考区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报考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报名、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上海市2011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办法

      2.上海市2011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卷考试课程一览表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高教自考  报名 工作 通知                                          

抄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1年2月22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上海市2011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办法

 

上海市2011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工作定于34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各主考学校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的新生应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等居住证明、或在本市从业及符合其他报名条件。4910日、16日、17日四天考试,考试开始时间分别为:上午8:30,下午2:00。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请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com.cn)和博益网站(网址:www.boee.cn)。

各主考学校开考专业及报名地点如下: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3663号体育馆二楼)   电话:62234011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公共关系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专科)、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专业(独立本科段)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三楼)

电话:6542223465311900-2511      网址:www.sisutraining.org

英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上海财经大学(昆山路146号)

电话:6356412463251065  网址:www.shufe.edu.cn(财大成人教育学院)

会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市场营销专业(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华东政法大学(万航渡路1575号)       电话:62071668

法律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律师专业(本科段)、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段)、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段)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新沙泥滩115号)  电话:28957159

*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停考过渡)、*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复旦大学(四平路1931号)       电话:6564227865643870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新闻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软件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上海交通大学(凯旋路2088405室) 电话:64480011-4051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饭店管理专业(专科)(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主考)

上海大学(广延路123号)  电话:56335049

秘书专业(专科)、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档案管理专业(专科)、*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金融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动画专业(独立本科段)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  电话:62701411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专科)、*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古北路620号)  电话:52067221

国际贸易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商务英语专业(独立本科段)

上海中医药大学(零陵路53015号楼)电话:54231134

中药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64号)  电话:64322268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旅游管理专业(导游方向)(专科)、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广告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电子政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同济大学(真南路500号)  电话:66694666-310066694666-31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专科)、工程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上海电视大学(国顺路288号)  电话:25653111

市场营销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专科)(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与复旦大学联合主考)

华东理工大学(梅陇路138号)  电话:64253133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科)、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基础科段)、商务管理专业(本科段)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漕宝路120号)  电话:64941408

室内设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专科)

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  电话:54591302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

上海电机学院(军工路1100号)  电话:65503234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

 

说明:

1)新生报名必须带好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已持有“牡丹自考报考卡”的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报考(网址:www.sh.icbc.com.cn)。

2)自2008年上半年起,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启用新“牡丹自考报考卡”(即牡丹自考卡)进行报考和考试。如持有原牡丹灵通卡但尚未开通的老考生可在各工商银行柜面免费办理升级业务,升级期间如需报名,可前往主考学校现场报名点办理。具体报考方法可询问有关主考学校。

3)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已进入停考过渡,不接纳新生报名。

4)带“*”为系统委托开考或系统合作开考专业。

5)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41日后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博益网(www.boee.cn)等指定网站下载考试通知单。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6)报名考试费:理论课程每人每科次45元、实践课程每人每科次100元。

 

 

附件2

上海市2011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卷考试科目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1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09

2

英语(一)

00012

3

英语(二)

00015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

5

基础会计学

00041

6

市场营销学

00058

7

中国税制

00146

8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0

9

中级财务会计

00155

10

管理会计(一)

00157

11

资产评估

00158

12

审计学

00160

13

劳动法

00167

14

知识产权法

00226

15

刑法学

00245

16

国际经济法概论

00246

17

国际法

00247

18

国际私法

00249

19

刑事诉讼法学

00260

20

综合英语(一)

00794

21

综合英语(二)

00795

2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3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2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2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183

27

线性代数(经管类)

04184

28

大学语文

04729

29

法理学

05677

30

宪法学

05679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