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自考〔2006〕26号
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等两个本科层次专业分类加考课程的通知
复旦大学:
根据上海市自考办“关于开展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分类加考课程调研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13号)精神,并征求主考学校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由你校主考的高教自考“行政管理学”、“新闻学”等2个本科层次专业分类加考课程进行如下调整:
一、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上述2个本科层次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
二、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上述2个本科层次专业的,其报考的专业与所毕业的专业相同的,则无须加考其他课程。
三、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上述2个本科层次专业的,其报考的专业与所毕业的专业不相同的,则须按如下的调整方案报考,具体如下:
1、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凡政治学类行政管理、市政管理、乡镇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思想政治、社区管理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凡文(不含艺术)、史、哲、经济(含文科管理)、法学、教育学类非前述所涉及的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行政管理学”(0277)一门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行政管理学”(0277)、“公文写作与处理”(0341)两门课程。
2、新闻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凡传播学、广告学、公共关系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新闻学概论”(0633)、“新闻采访写作”(0654)两门课程。
上述调整自2007年起执行,报考上述2个本科层次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是否已按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后的分类加考课程报考和毕业。
望你校遵照执行,并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