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自考〔2006〕17号
关于调整本市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部分课程名称和设置的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
根据我办《关于调整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批复》(沪教考院自考〔2004〕7号)和《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二)”课程设置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15号)两个文件精神以及你校的具体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起,将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中原先所设置的“高等数学(二)”(课程代码0021,9学分)、“人力资源管理(一)”(课程代码0147,6学分)、“旅游会展企业操作实务(含实践)”(课程代码7089、7090,4学分)三门选考课程调整为如下四门选考课程: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4183,5学分)
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4184,4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一)(课程代码0147,6学分)
旅游会展企业操作实务(含实践)(课程代码7089、7090,4学分)
上述选考课程中考生必须选考两门(含)以上,不低于9学分。
此外,为了使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中所设置的课程名称更好地体现课程的具体特性,现决定,自2007年起,将该专业原先设置的“专业外语(含实践)”(课程代码7055、7056,12学分)课程名称更改为“旅游英语(含实践)”,课程代码和学分不变。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