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7-03-27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专业相关课程的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自2019年起,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近期,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和原助学单位均向我院反映,还有部分考生尚差1-2门课程未能毕业,由于我省教育类专业相继停考,考生没有相近专业可以转入,如不再继续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这些考生将失去即将获得学历的机会。考虑到我省实际,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调整义务教育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一、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继续安排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考试。

二、自2019年起,因全国考委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我省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专业的课程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继续学习。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妥善安排专业停考的有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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