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调整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7-03-27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专业相关课程的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自2019年起,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近期,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和原助学单位均向我院反映,还有部分考生尚差1-2门课程未能毕业,由于我省教育类专业相继停考,考生没有相近专业可以转入,如不再继续安排该专业课程考试,这些考生将失去即将获得学历的机会。考虑到我省实际,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调整义务教育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一、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继续安排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课程考试。

二、自2019年起,因全国考委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我省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专业的课程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继续学习。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妥善安排专业停考的有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