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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5-02-24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2025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免考条件

(一)考生须在我省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即考生须在我省取得自学考试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并完成注册后方可申请免考。

已注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直接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进入“申请免考入口”申请免考。

申请注册时考生上传的电子图像最终将用于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的毕业电子信息注册具体要求详见“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若上传的电子图像信息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毕业电子信息注册,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按要求上传

二、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均须本人办理。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确认信息时,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46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5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三、申请免考注意事项

(一)免考材料: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等材料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思政课免考: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已调整,该部分课程免考按调整后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的相关问题解读”

(三)学历核查:使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先用手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关键字“学信网”进行安装),在申请免考过程中,使用该App扫描学信二维码并授权完成本人学历信息的核查。考生根据核查结果按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详情查看“考生办理免考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四)诚信提醒:请广大考生务必秉持诚信原则,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严肃对待材料提交事宜,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政策咨询:考生申请免考时若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市教育考试院。

 

附: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1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55590

2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21755

3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92/3880926

4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89

5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

0319-2235850

6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6

7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2106

8

承德市教育考试院

0314-2131561

9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716

10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653/5908661

11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2191

12

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0312-5532895

13

辛集市教育考试中心

0311-8339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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