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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三)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4-10-23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并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2.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无误后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等。

3考生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或填涂相关作答内容外,不得做任何标记。

4.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5.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替考或由他人代替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考三年的处罚

6出现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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