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停考冶金工程(专科)等8个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8-06-05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下半年起停考冶金工程(专科)等8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冶金工程(专科)等8个专业(详见附件)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前,以上8个专业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考试计划等不做调整,办理毕业审核和证书注册等仍使用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

二、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继续安排以上8个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考试。2021年下半年起,未获得以上8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停考专业一览表


停考专业一览表

专     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

1

080202

冶金工程(专科)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020205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北京交通大学

3

081706

机车车辆(专科)

北京交通大学

4

082215

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

河北农业大学

本     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

5

020282

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

北京交通大学

6

020314

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

河北经贸大学

7

050113

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河北师范大学

8

050206

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

河北师范大学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