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考委高发〔2024〕3号-市考委关于调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
天津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4-12-12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考区、有关主考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对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5年4月考试报名起,我市自考所有开考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课程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均进行调整,并自2025年起在申请毕业时启用。

调整后,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自2025年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 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二、课程替代方案

依据此次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后的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时,考生原思想政治理论课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可按下表进行课程替代。

 

专业层次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代的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代码及名称

 

专科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2

 

本科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概论

 

3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

3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注: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历史替代关系保持不变。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市考委关于深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3〕3 号)相关规定,自主选择依据旧专业课程计划申请毕业时,考生通过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可按下表进行课程替代。

 

专业层次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可替代的新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代码及名称

 

专科

 

1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3)或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134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或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本科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或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注:1.旧专业课程计划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历史替代关系保持不变;

2.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在每个学历层次旧专业课程计划中的课程替代只能使用一次。

 

三、其他事项

  1. 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自考课程考试,后续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

  2. 此次调整是落实高等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守正创新顶

 

层设计的重要举措,各考区、有关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着力加强宣传解读,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调整工作有序实施。

本通知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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