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我省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在各方面的努力和支持下,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了把2009年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工作在以往的基础上做得更好,使报名参加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的人数更多,学习复习的时间更充裕,考试合格率更高,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心海南分中心决定,我省2009年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报名从3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截止。
请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动员和推荐本单位和社会各界具备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报名参加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
报名时须填写《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报名表》,交2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缴交报考费180元。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的有关事项可直接向我会咨询或登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站(WWW.cmes.org.cn)查询。
报名地点:海口市海府路168号金鹿大厦七楼 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联系电话:65315517 65315573
传 真:65315573
联 系 人:陈先生(13036088136)
附件1:关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试点)的说明
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
2009年2月21日
附件1:
关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试点)的说明
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的提出
1、开展认证工作的目的
为配合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我会在中国科协的指导下开展机械工程师技术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的目的是:
(1)在经济全球化特别是服务贸易全球化的国际大环境下,探索建立与国际等效的技术资格(非行政许可类执业资格)同行 认可的能力水平评价制度,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参与跨国团队工作提供国际活动空间和平等地位;
(2)促进我国机械工程师在他们整个工作生涯中保持并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以适应终身职业发展需要;
(3)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学会的改革和发展。
2、开展的依据和原则
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执业资格国际互认。”
曾庆红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地提出“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团体承担有关社会职能,特别是要重视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中国科协作为全国性科技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单位,重点负责国际交流工作,为了积极探索和推动我国工程师资格的国际互认和社会认可,推动学会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国机械工程人才成长和学科发展,于2003年2月10日批准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作为试点(文件号:科协办承学字[2003]12号),组织开展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要求保证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并不断改进完善。
学会单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第4项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授权,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资格认证工作”。
2003年11月28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针对机械工程技术资格认证工作做出明确规定。第八届理事会第五次(扩大)会议、2007年6月3日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以及理事长办公会都对学会开展的机械程师技术资格认证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地思考,认真地研究,把这件事情抓紧、抓实、抓好,真正抓出经验来,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国际的检验。”“学会现在抓的工程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一定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学会评定的工程师要面向企业、面向实际。要弥补当前机械工程教育中缺乏实践环节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的缺憾,要解决大学培养的通才和实际需要的专才之间的矛盾,为社会做出贡献。要认真研究工程师认定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核和评估问题,在评委中应该有来自企业界专家,他们对于考核实际动手能力是有经验的。”
二、具体做法
在工作中坚持“在中国科协、学会理事会领导下,不以盈利为目的,质量第一和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实施“考试——认证——教育培训”三分立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考试
为了解决机械工程师专业教育水平不一致的问题,根据机械工程师知识体系要求,2003年3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育部考试中心依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制定的考试大纲,利用全国严格的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负责“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的命题和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向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提供考试结果。
2、培训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委托北京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负责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的继续教育工作。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和各培训机构开展由个人自愿参加的“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考前培训和协助考试报名工作;合作开展工程师职业发展教育。
3、认证过程和证书发放
申请人首先通过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的全国统一考试,然后准备必要的外语、计算机证明,学会会员和接受继续教育证明,签署遵守机械程师职业道德声明和直接上级业务主管推荐说明,填写机械工程师申请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和技能水平初步评定;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组织专家按照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由中国科协统一规格、式样的机械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学会网主页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收费
收费项目包括:
(1)机械工程师综合素质与技能全国统一考试,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该中心有经批准的收费标准,150元/人;接受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会收取30元/人报名费;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技术资格申请报名、评定、证书费400元/人,费用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九届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附:
1、中国科协《关于同意开展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的批复》
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
4、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纪要(摘抄)
以上附件可登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站(www.cmes.org)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