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附署工作的公告
云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4-12-04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必须在其主考专业毕业证书上附署。
  我省目前汉语言文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由云南师范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两校主考,从2015年办理毕业证开始,该专业毕业的考生在哪所主考学校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及答辩),就由哪所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附署。2014年下半年自考办证仍按以往办法进行。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4年12月3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