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2022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
云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2-05-05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一、免考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考委字〔1989〕011号)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包括第三、第四专业),或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二、免考申请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请办证。2022年上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按考生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审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5月15日9:00~22日16:00:考生网上免考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二)5月15日9:00~25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考生系统选择的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确认点(以下简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如考生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到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5月15日9:00~25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

(四)5月15日9:00~30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五)5月31日12:00:系统关闭,如考生在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免考申请渠道

(一)考生网上免考申请网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http://zk.ynzs.cn/)或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具体如下:

1.社会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招办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2.学分互认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注: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免考申请在对应专业毕业申请办证时不能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

(三)考生缴费。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发改收费〔2006〕98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通过、考生缴费成功的才算免考办理成功。 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

四、免考申请材料

(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免考办理材料

1.原学历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

2.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原学历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有考生信息并均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须将办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课程及成绩用铅笔圈出);

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

(二)证书免考办理材料

1.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附件)。

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扫描件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五、免考说明

(一)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二)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须于考生毕业申报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打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与考生毕业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三)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办公场所定期消毒,严格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安全有序组织考生开展免考申请确认工作。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工作,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自觉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减少人员聚集。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