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2021年4月(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有关事宜的通知
西藏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1-05-18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广大自考生:

我区2021年4月(上半年)自学考试评卷、统分工作已顺利结束,为方便考生查询成绩和开展后续的论文答辩、毕业证办理申请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5月19日12:00后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简称“官网”:http://ksy.xzedu.gov.cn)或“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简称“平台”:http://zksk.zsks.edu.xizang.gov.cn:8082/ )查询。

二、成绩复查

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查。复查程序为:

(一)考试地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可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规范填写后,于5月22日18:00前交考试地招生办,逾期不受理。

(二)考试地招生办于5月25日18:00将填写合格《申请表》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工作领导下设的成绩复查小组仅限于对漏评和卷面给定的各题得分汇总累加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地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三、论文答辩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已修完(或剩下3-4门)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课程的考生,可报名申请论文答辩;

2.论文答辩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能在学信网查询(http://www.chsi.com.cn);

3.英语专业(基础科段)考生可申请听力、口语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考生可申请口译与听力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2日至5月25日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进行报名。

流程为:http://zksk.zsks.edu.xizang.gov.cn:8082/→考生登录入口→考生登录(填写个人信息)→考试报名→非统考报名→选择课程→保存,报名即为成功;

主考院校为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另需及时到院校官网进行论文答辩报名:

四川大学( 028-82009200 )

网站:http://www.51100.net

四川师范大学( 028-84760349 )

网站:http://crjy.sicnu.edu.cn

西南财经大学( 028-87352175 )

网站:https://apps.swufe-online.com/thesis/reg/Login/Zk

2.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手机号半年内畅通。

3.论文答辩成绩可在“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询。

四、毕业申请

(一)本科毕业证办理

符合本科毕业证办理要求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考试地招生办办理本科毕业证申请手续。

(二)专科毕业证办理

符合专科毕业证办理要求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考试地招生办办理专科毕业证申请手续。

(三)注意事项

本次毕业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逾期将与下半年申请毕业证的考生一同办理。

五、联系方式

考 试 院:  0891-6314357

拉 萨 市:  0891-6364476

日喀则市:  0892-8832767

山 南 市:  0893-7820599

林 芝 市:  0894-5822294

昌 都 市:  0895-4822318

阿里地区:  0897-2821232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

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x

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证明表.docx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18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