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半年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黑龙江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5-04-05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各市(行署)、省农林系统各管理分局考区:
    今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16、17日进行,为做好考试工作,省招考办强调做好以下工作,望认真执行。
    一、发(取)题时间:定于4月13日上午9点召开全省考务会,会后发题。
地  点:省招考办(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
    二、各地要严格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做好试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及考前的试题保管、交接工作。
    三、考前要按省统一考务要求培训考点监考及招考办派驻工作人员。增强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防止内外沟通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四、继续抓好考风考纪,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考生宣传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对违规考生坚决按《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省的补充规定认真处理、绝不姑息。
    五、本次考试要按国家对自考考务考籍管理评估的各项指标要求部署本地区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严格按国家评估的要求进行自检、自评。
    六、考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如试题、草纸、使用计算器等问题应立即与省招考办自考处联系。
    七、各地招考办(考区)从4月13日取题开始,每天晚上(17:00至21:00)必须从网上向省招考办通报当天试题安全保密等情况。  
    八、各地在4月13日前向省招考办上报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
    九、考试期间省招考办值班电话:0451-82376023、82376035


                                                               黑龙江省招考办自考处
                                     二○○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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