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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
黑龙江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4-10-29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2004年5月17日召开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教育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直接关系到选拔和培养合格的人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营造良好、公正、公平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教育考试环境和考风考纪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直接威胁了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一,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是建立诚信社会氛围的迫切需要。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和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关键环节;诚信考试是学生道德规范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考风考纪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风气的直接体现。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的好坏,关系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选拔优秀合格的专门人才,关系到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因此,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对建立诚信社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意义重大。

  第二,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到各类人才的选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莘莘学子感情所系、信任所系,是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容不得有丝毫懈怠和疏漏。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环境,消除国家教育考试中一切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

  第三,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综合整治国家教育考试环境是从严治教,严格管理,严把教育质量关,巩固多年来改革成果,促进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高度警惕并防止国家教育考试出现严重的失范、无序问题,以及由此给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造成消极影响和损失。

  二、突出重点,明确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的任务

  当前,国家教育考试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一是高等学校招生人数、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数、参与考试工作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以2003年为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总人数就达到2000万人次。预计未来几年报考人数还将继续增长。数量的大幅度增加,使考试工作压力和难度急剧加大。二是国家教育考试的内容、形式迅速发展变化,考试种类、层次、环节等逐渐增多,考试管理复杂性增大。三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舞弊的难度增加。四是在社会转型期,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考试安全管理面临新的挑战。

  近几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严重违纪舞弊现象时有发生,极个别地方考场秩序混乱,甚至出现试卷被盗、泄密等恶性案件。这些现象和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就个别地方发生考场舞弊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坚决刹住这股歪风。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第一,整治考场秩序。主要是整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扰乱考场内外秩序;辱骂、威胁、殴打、伤害监考人员等。

  第二,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主要是整治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而导致失密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故意泄密;不法人员盗窃、出售、传播试题等。

  第三,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主要是整治国家工作人员和考务人员组织群体性考试违纪舞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舞弊。

  第四,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主要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或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三、标本兼治,切实落实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的各项措施

  第一,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环节多,涉及人员多,工作战线长,安全保密是其生命线和首要任务。要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试卷印制、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管理与监控。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落实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要制订严密周全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要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狠抓各项安全保密和防止违纪舞弊措施及硬件设施的落实。2004年高考前,所有试卷定点印制单位、试卷保密室等安全措施必须达标。同时还要加快规范化考场的建设,各省会城市、条件具备的地区以及考试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要尽快建立一批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时监控的考场。各地要在考前组织安全保密工作专项检查,逐一进行严格的验收,不留空白。

  今年,部分省市开始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自行命题工作。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有关省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加强考场管理工作。要完善考场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考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考试,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对考场违纪舞弊行为要形成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当前要重点惩处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群体性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对违规者,如果是在校学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因失职、失察,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等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如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问题严重的地方,要撤销考点甚至考区的设立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加强涉考工作人员管理。涉考工作人员的管理是确保考试安全的关键。要全面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做好涉考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工作。考试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要按照具备良好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不徇私情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对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敢于同违纪舞弊歪风作斗争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和表彰。要把教师参加考试或执行考试管理的情况,作为对教师师德、品行要求的重要方面。

  第四,加强技术防范。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防范和阻断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电波等方式传播试题、答案等信息;要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删除干扰、破坏考试正常秩序的有害信息;利用先进的报警技术和运输装备技术,增强试卷运输、保管的安全性,提高防范试卷失密、失窃的预警能力;从长远考虑,要切实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规范化考场建设的进程。

  第五,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考试诚信教育要切实纳入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广大考生是诚信考试的直接受益者,在综合整治考试环境方面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从今年起,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每名考生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和了解考生守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这既是诚信考试的承诺,也是诚信教育的重要形式。教育系统要把诚信考试作为治理教育环境的一项系统工程。要对所有学生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并把学生考试诚信作为对其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方面;要全面综合治理学校教育环境,把考风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诚信、守规、守纪、守法考试的宣传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有效监督,营造“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社会风尚。

  第六,加强依法治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绝密级”的管理要求,严厉查处考试涉密案件。对盗窃、传播、出售考卷案件以及考前以卖题为名进行诈骗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安部门要迅速立案侦破,严厉打击。对泄密案件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抓紧制定考试法,司法部门对于惩治考试舞弊行为,要依法给予有力支持。

  四、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综合整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落到实处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为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考试社会环境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从加强党风政纪、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领导。

  第一,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国家教育考试环境涉及许多部门,必须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才能取得成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部队总部等部门组成,教育部召集。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并解决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在建立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做实事、求实效。

  第二,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政府要按照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完善国家教育考试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形成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逐级建立责任制。要把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在管理上要狠抓落实,确保在制度上落实到位,在措施上落实到岗,在责任上落实到人。

  要统筹协调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尤其要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职能,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考试,制订切实有效的预案和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各种突发重大问题。

  2004年高考在即。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是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将超过700万人,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部署,狠抓落实。要针对薄弱环节,进行突击整治,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高考工作秩序,确保高考安全保密,确保高考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营造良好公平公正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切实利益。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认真抓好综合整治工作,使考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和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本文是国务委员陈至立在2004年5月17日召开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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