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务要求(自学考试视频会议材料)
黑龙江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4-10-26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一、以下材料已经下发,请各地认真执行落实: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手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指标体系》

《黑龙江省国家统一考试违规处罚说明》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必读——报考手册》

二、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⑴ 考前的准备工作:《考生守则》强调时间、提前30分钟,结束前30分退场(可安排几个休息室供提前退场的考生休息)答题时应使用黑色签字笔、答题卡、笔迹确认卡的填涂。

⑵ 会前重点开好监考会议:考务要求与以往的区别,要求一定要拿着实物培训,争取个个过关。

A.每门课程考生都需要填写“笔迹确认卡”,无论该门课程是否为分卷考试。分卷考试的课程的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非分卷考试课程的客观题在试卷上答题。

B.“考场座位表”的使用:核对考生身份;考生签到;标明保密号和首考号末两位。对于缺考的考生此表中考生签到栏应该是空白的,监考教师将缺考的考生在“缺考登记卡”的相应座位号上填涂。

C.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请在该生的试卷及考生笔迹确认卡上加盖违纪章。对一类违纪考生盖“单科违纪”章,对二、三类违纪考生盖“全科违纪”章。并按要求填写“考生违规记录单”。考试完成后请各地将“考生违规记录单”装订成册,备案保存。并据此将考生违纪情况整理到“考生违纪备案名册”上,将此名册上报省办自考处。

(3)缺考、空白章依旧按以前的方式使用;

(4)考场内外的环境

  考场外:安排1-2名公安人员

  考场内:电子探测器必须使用,对无线通讯设备进行跟踪检查。

(5)考试过程的各环节必须执行回避制度

(6)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要求在考试期间,每个考区至少给省里留一部24小时即随时能找到人的电话号码,这一周考试之前必须上报。考试期间派专人时时查看我省网站。(www.lzk.hl.cn)

⑺考生需持三证参加考试(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地酌情处理,并及时通报省办。

三、考风考纪

   主要治理围剿小抄、手机作弊的现象。

     可加强宣传工作。 ② 手机带入后的放置问题。

四、取题时间:10月27日上午9时(周三)

五、在试卷中有两份返题单,一份用作主观试卷的返题使用(返到教育学院),一份用作考生答题卡返卡使用(返到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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