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县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考办《关于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遵照执行,并广泛宣传。
附件:关于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
[upload=jpg]UploadFile/ea_200514152720.jpg">点击浏览该文件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各市(行署)、县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考办《关于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请遵照执行,并广泛宣传。
附件:关于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
[upload=jpg]UploadFile/ea_200514152720.jpg">点击浏览该文件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