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停考专业的通知
西藏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6-03-13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停考报考人数连续五年少于30人的9个专业,具体如下:

一、停考专业

(一)本科层次4个: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英语、金融学;

(二)专科层次5个:金融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小学教育。

二、停考安排

(一)2026年4月(春季)起,停考专业不再接收新生报考;

(二)停考专业给予在籍考生3年续考期,2028年10月(秋季)为最后一次考试,2029年12月31日后不再开展毕业证办理和转考工作,请合理做好考试规划。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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