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科)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闽考院自〔2015〕13号
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四个专业(含开考体制改革试点)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二、自
三、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考。
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课程设置的要求进行课程认证;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
四、凡用部分证书课程进行认证的,由省级考试机构于2015年
五、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考。
请各地及时通知考生。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 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顶替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