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自〔2012〕3号
各主考院校:
现将《201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一),以及《201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自考 试点专业 考试安排 通知
抄送:各设区市自考办、省教育考试院各有关部门、考生服务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