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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福建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1-11-24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自学考试网站(http://www.fjzk.com.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省自考办办公大楼(福州市鼓楼区通鼓路后曹巷13号)一层值班室领取。 

省自考办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省自考办助学科协助省自考办综合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省自考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
、省自考办及其工作机构;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3、本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4
、全省自学考试统计信息; 
    5
、省自考办办事指南; 
    6
、省自考办近期工作; 
    7
、省自考办各项考试收费标准;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办掌握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应当公布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参见《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在省自考办网站(http://www.fjzk.com.cn)上公开省自考办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办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1)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2)听证会、文件、公告栏等;(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省自考办网站上填写《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建省自考办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省自考办值班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省自考办值班室
    
咨询电话:0591-87665963 
    
传真号码:0591-87531047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后曹巷13 
    
邮政编码:3500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值班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本办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办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省自考办值班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办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厂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自考办综合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91-87504084 地址:省自考办综合科,邮编:35000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办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
请提供相关证明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注:本办受理申请的日期自申请人签收《登记回执》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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