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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问与答(三)
江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7-10-11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1.自学考试有哪些免考政策?

(1)考生申请: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前可咨询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时间,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

(2)免考课程: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

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其他免考政策,考生可参阅《自学考试指导手册》或向报名点咨询。如有修订,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了解。

2.什么是自学考试的转考,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省际转考事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省际转考工作在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办理转考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二个省份的准考证原件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

另,自考免考、论文及实践课程成绩属于不能转出或转入的范围。

3.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久?10多年前自考成绩有效吗?

我省自考成绩没有规定有效期。目前考生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到的自考成绩或本人持有的2005年之前的单科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其自考成绩均有效。

但是,考过的课程不可能永远有效。因为考试计划会按照全国考委或省自考委的要求进行调整,也可能停考。如果考生的考试课程是在调整前考的,考试计划多次变更,已无法体现对接关系,则意味着无法使用。如果想继续报考课程,可以重新刷第二代身份证激活准考证号后,再在网上选报所需课程进行考试。

4.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遗失如何补办?

(1)考生遗失毕业证,可以补办学历证明书。考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张二寸蓝底免冠彩照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办理。

(2)考生遗失《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生登记表》的复印件。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学位?

(1)考生在完成所有本科课程后有需办理学位证书的,应在申办毕业证前通过全国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并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半年内申请学士学位证。

(2)学位外语报名、考试事宜由各主考院校和省学位办负责组织。

6.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使用和待遇怎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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