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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江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3-01-09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一、申请时间
   12月23日~29日。
   二、申请地点
   (一)网上审核
1、社会考生申请地点:考生目前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
    2、在校考生申请地点:考生所在的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不能在其他地方申请。
   (二)人工审核
网上审查不能通过,但考生能够提供原始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毕业条件的,这类考生统一到南昌市西湖区招考办申请。
地址:西湖区渊明南路42号(孺子亭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0791-86782864。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转考、抵免手续符合规定。
5、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请本科毕业。
6、本次毕业证上的照片将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照片,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申请本次毕业证之前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助学院校刷新过二代身份证。审核期间不再更改、更新信息。
考生本人可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 jxeea.cn/ )“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四、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身份证原件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完后退还考生,并在复印件上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单位盖章。
    2、准考证原件(报考该专业的所有准考证都要装入档案袋)。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自学考试成绩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
    3、申请本科、本科第二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30日)或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毕业条件,但网上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以外还要携带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贴毕业生登记表上),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如下:
   (1)黑色钢笔(水笔)逐项填写此表(一式三份)。字迹工整、清晰。
   (2)专业名称要填写全称,不得简写,并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开考专业名称完全相同。专业层次(专科、本科)填写要正确。
   (3)毕业证编号:将注册准考证号填入此栏。
   (4)注册准考证:填写报考本专业的最新准考证号作为注册准考证号,注册准考证号只能使用一次,考生毕业时使用的注册准考证必须收回。曾用准考证:填写考生报考本专业曾经使用过的所有准考证号。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合格课程必须有对应的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原件放入档案袋内。
   (5)身份证号填写:新版居民身份证号(18位)。
   (6)主考学校:不能随意选择,只能以实践课、毕业论文所报学校为依据填写。
   (7)考生地址:填写申请毕业手续所在地。
   (8)表内其它内容填写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内的填表说明。
五、毕业申请流程
1、考生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助学单位领取档案袋,正确填写袋面栏目内容,并将材料放入档案袋内。
2、考生在申请点须确认自己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明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在“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确认签字。
3、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六、注意事项
1、 毕业申请必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考生须对自己的个人毕业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认签字后,一律不得修改。
   2、县(市、区)招考办只能接收社会考生本人申报,不准接收考生或其他人员代申报,也不能接收各类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学单位考生申报。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学单位的考生只能按准考证的院校代码到发准考证单位申报。
   3、我省自考综试实践考核成绩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只能在本校申报。
   4、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凡有考籍转考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自考专科、本科综试(含省电大试点的专科、本科)各种考试和办理自考专科、本科综试专业的毕业,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参加非综试自考专业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七、毕业证发放时间
申请毕业的考生可在2016年2月底,持身份证到办理毕业的县(市、区)招考办(在校生到申请办理的高校自考管理部门)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即毕业生登记表)一份。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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