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停考高教自考 监所管理专业(专科)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7-06-12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本报讯(通讯员 曦) 根据市司法局的建议,经上海市自考办决定,自2009年起,本市将停止开考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今明两年为该专业(专科)的停考过渡期,此前已通过该专业至少1门课程的考生,在停考过渡期内可继续报考该专业。自2007年起,此前尚无通过该专业任何课程的考生,将不得报考该专业,同时也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自2009年起,将停止接纳所有考生报考该专业(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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