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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将入档案 (2007年5月刊)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7-06-04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市自考办倡导诚信考试  212名违规考生被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将入档案

 本报讯(通讯员 升) 2007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日前结束,本市共有122604名考生报名参加33余万门次考试。上海市自考办加大了诚信考试宣传力度,212名考生因违规被处理,其中59名严重违规考生被取消当次报考全部成绩并停考3年,创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了国家教育考试信誉。

 在本次考试中,上海市自考办在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宣传的同时,加强了考场管理,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打击作弊,并把利用手机、“耳麦”等无线通信工具作弊,考场内外勾结进行作弊和替代考等严重违纪行为作为防范和打击重点。此外,市自考办还组织力量对考场、考点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可疑迹象,进行了果断处置。

 市自考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考试中212名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加以处理。其中,对59名利用手机、“耳麦”等无线通讯工具严重违规的考生处以3年停考处理,取消当次报考的全部成绩。并根据有关规定,以上违规考生考籍在停考期间不得转出。

 市自考办表示:考风考纪事关自考的质量和信誉,必须从严治考。希望广大考生努力学习,诚信考试,不要心存侥幸。任何考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另悉,自2007年起,教育部将加大力度,逐步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档案网络平台,将考生参加国家考试中的违规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和用人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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