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高校:
为加强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规范管理,配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本市高教自考部分专业毕业考核环节中尚无课程代码的课程名称进行规范,并给予全国高教自考统一的课程代码。具体如下:
原课程名称 |
调整后的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实习 |
专业实习 |
04643 |
综合作业 |
综合实习 |
05974 |
毕业实习 |
毕业实习 |
06998 |
毕业论文 |
毕业论文 |
06999 |
临床实习 |
临床实习 |
07276 |
毕业考核 |
毕业考核 |
07998 |
毕业设计 |
毕业设计 |
07999 |
毕业设计与答辩 |
毕业设计 |
07999 |
上述决定自2009年下半年起实行。望相关主考学校遵照执行,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