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前颁布的法律法规列入考试范围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7-01-25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全国考办最近发文重申,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可以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和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考生应特别关注我国经济领域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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