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部分课程可免考本市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课程的通...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6-12-10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沪教考院自考2006〕49号

 

关于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部分课程可免考本市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课程的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4〕4号)、全国考办《关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命题有关事宜的复函》(考委办函〔2005〕152号)以及上海市自考委《关于本市合作开考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5〕1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起,报考本市高教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的考生,凡已通过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中“劳动关系”课程的,可申请免考该专业中所设置的“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课程(课程代码:3315,6学分);凡已通过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中“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两门课程的,可申请免考该专业中所设置的“工伤与失业保险” 课程(课程代码:3317,5学分)。

望遵照执行,并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