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自考〔2006〕36号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市级统考课程教材和考纲问题的通知
各主考院校:
由于部分主考院校内部机构调整,原来由主考院校自考办向命题教师提供市级统考课程的教材和考纲的办法,部分主考院校在执行时遇到了困难。经研究后决定,由市自考办向各主考院校一次性购买市级统考课程教材和考纲各3套,用于市级统考课程的命题工作,今后市级统考课程的教材和考纲不再由各主考院校自考办向教师提供。
从即日起,各主考院校对已有专业的课程调整或开设新专业时,需向市自考办提供相应课程教材和考纲各4套,用于审定、存档、命题工作。
希望各主考院校自考办加强对各专业市级统考课程教材和考纲的管理工作,仍必须存档保管一套主考专业的市级统考课程教材和考纲,同时要经常关心教材科的教材和考纲供应情况,确保其供应的教材和考纲与向社会正式公布的教材和考纲的信息相一致。如发现有向考生供应的教材和考纲版本与公布的版本不一致时,必须向我办及时报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