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自考〔2006〕31号
关于将本市高教自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中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考课程的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将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中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考课程的函”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下半年起,将本市开考的高教自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的必考课程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14学分)调整为选考课程。凡未选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必须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所设置的所有选考课程的考试及本专业(专科)中一门未考过的选考课程,其中毕业总学分达65分及以上,且不授予学位。
请遵照执行,并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