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关于调整本市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 部分课程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4号)
上海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06-12-10来源:上海招生热线

沪教考院自考2006〕4号

 

关于调整本市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

部分课程的通知

 

 

上海大学: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考委办函[2006]13号)的精神,自2007年起本市开考的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课程中,将取消“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的课程设置;将原设置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分别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根据上述课程设置的调整情况,现将具体的过渡办法安排如下:

一、至2006年底,参加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的考生仍按原有的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和毕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7学分)。

二、至2006年底前,已通过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自2007年起,可分别对应顶替新设置的“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并分别按7学分计。

三、自2007年起,无论劳教系统还是监狱系统的考生都必须报考“狱政管理学”和“劳教管理学”两门课程。此前已通过“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可在“狱政管理学”和“劳教管理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报考。

四、自2007年起,本市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将不再开考“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所有报考此专业的考生将严格按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和要求报考和毕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9学分)。

请遵照执行,并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OO六年三月七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