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3-11-10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

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118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第四条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将成绩复核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报至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成绩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  成绩复核的具体内容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以上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第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立成绩复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评卷院校学科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集中进行成绩复核。

第七条 成绩复核结果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评卷结果是否准确无误,不提供各小题得分情况等相关评卷信息。经成绩复核,如发现考生成绩有误,确需变更成绩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程序予以变更,并通过市级教育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重新查阅成绩。

第八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

         2.市(区)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复核汇总表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