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陕西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4-11-04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86个,其中专科层次46个,本科层次40个。全年安排4月、10月两次考试。

二、全国考办对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公布了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附件2)。

三、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停考的通知》(考办〔20131号)精神,经济法学(专科)、秘书(专科)、电子技术(专科)、林学(专科)、国际经济法(独立本科段)、档案学(独立本科段)、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以及律师(本科段)11专业过渡期已满,2015起停考。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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