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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公告
内蒙古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3-11-15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我区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2月4日开始,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办理毕业申请,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流程

  12月4日9时—8日17时,请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并打印“毕业审核表”,核对签字后,连同相关材料交至本人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于要采集申请毕业的考生照片用于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到现场办理。

  二、材料准备及要求

  (一)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交前置学历认证材料。

  1.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科学历(或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递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至少6个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及军队院校毕业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提前通过学信网提交学历认证申请。

  3.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要提前通过中国留学生网(http://www.cscse.edu.cn/)提交认证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要有论文答辩成绩。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论文答辩成绩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成绩上传手续。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须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变更过身份证号须提供有关居民身份证编号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要注意:除户口本以外的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存档,不退还考生。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三、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

在审核过程中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考生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毕业信息后,联系申请毕业时所选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颁发情况。请注意,《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唯一考籍档案,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要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办。 

 

  四、已毕业考生申请更正信息说明

  原则上不受理已毕业考生变更学信网注册信息的申请,如学信网注册信息确实与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信息不相符,请于12月4日9时—8日17时向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更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携带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毕业生审核表》中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更正申请,信息更正后方可申请毕业,毕业证书信息在学信网注册后不再进行更改。

  (二)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认真核对个人联系电话是否准确,如有变动请立即更正,保证在毕业审核过程中若出现疑问,及时能联系到考生。

(三)考生要按照专业计划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课程等相关条件,确认符合毕业条件后再缴费,缴费后如没通过毕业审核不予退费。

(四)本次毕业申请是我区自考专业调整过渡的最后一次,明年将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的论文答辩和毕业申请,请符合毕业条件的相关专业考生及时办理毕业申请。

  (五)考生到现场提交毕业材料时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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