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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公告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4-12-23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调整

1.课程设置及课程顶替关系如下表所示。

 

学历

层次

调整前课程

调整后课程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专科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本科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2.已合格的调整前课程可对应顶替调整后课程,未取得调整前课程合格成绩的,须参加调整后的课程考试。

二、课程设置及时间安排

1.自2024年下半年起,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均增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并安排考试。

2.2025年,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顶替关系表”的顶替关系,将调整前课程对应设置为调整后课程,设置前后的课程门数不变。自2025年起按调整后的课程安排考试,调整前的课程停止考试。

3.自2026年起,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均按调整后的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课程设置和考试。

三、毕业的有关要求

1.在2025年和2026年上半年的过渡阶段,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顶替关系表”,可使用已合格的调整后课程对应顶替调整前的相应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门数后,按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申请毕业。在此期间,已合格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可用于顶替调整前专、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任意一门,但不得重复顶替。

2.自2026年下半年起,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顶替关系表”,须使用已合格的调整前课程对应顶替调整后的相应课程,达到调整后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专业考试计划毕业要求后方可申请毕业,届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也不再顶替调整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3.结合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要求(冀自考委〔2023〕3号),2026年上半年,考生达到调整后3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专业考试计划毕业要求,也可按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提醒有关考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本公告内容,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按照我省专业调整和专业停考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并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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