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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河北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15-09-11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考委[2014]5号和考委[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对我省以下专业考试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调整金融(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的课程设置。

1.将金融(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106)的“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调整为“世界经济概论”(课程代码:10614,6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调整为“现代金融企业营销”(课程代码:07252,6学分)。

2.将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110)的“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调整为“国际商务法律”(课程代码:115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调整为“国际服务贸易”(课程代码:11606,6学分)。

3.将工商企业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20201)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20319)专业的“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调整为“电子商务”(课程代码:07797,6学分)。

二、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要求,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取消“NTET(初级)”或“NTET(中级)”课程,已经获得“NTET(初级)”或“NTET(中级)”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顶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独立本科段中1门选考课程。

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将本通知精神告知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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