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致参加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广东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2-10-17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位考生:

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各项考试工作的防疫规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区招考办微信公众号、网站(见附件),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落实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考前尽量不要跨省、跨地区外出,尤其不要进入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域。为了确保顺利赴考,提倡身处疫情多点散发地区和需跨市赴考的考生,主动做好“三天三检”相关防控措施。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62833628,38627869。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广东省2022年10月份自学考试各地市考办微信公众号、网站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