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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认识自考
北京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4-12-25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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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学历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

自考具有开放性、灵活性、国家承认学历、低费用的特点。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注册后选择专业,分课程参加考试,通过门数和总学分达到要求后获得相应证书。

每个专业有指定的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在自考毕业证书上副署盖章,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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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学历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2.自考的特点

●开放性

考生不受年龄、考前学历等限制,可选择参加专科或专升本专业(本科层次)的课程考试(允许专、本同时报考)。

注意,新生注册北京自考须符合一定条件,具体要求见每期的新生注册通知。另外,虽然参加考试时不限制专业层次,但是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毕业时须提供专科或以上的前置学历(学信网可查)。

●灵活性

自考的学习方式灵活,没有学制限制。

各专业毕业要求的课程门数一般在15~16门(部分专业包含实践类课程)。每门课程一年安排12次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几门考几门,自主把握学习进度。

●国家承认学历

自考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认可度。

●低费用

相比普通高等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形式,自考的费用相对较低。

目前,北京自考的费用包含:教材费(考生按照指定教材版本自行购买)、报考费、毕业论文指导费、学位评审费等。其中,笔试课程报考费为30/科次,实践环节课程报考费因专业不同而各异,毕业论文指导费为400/人次,学位评审费为100/人次。

3.考试办法与获得证书

自考没有入学考试。考生注册后,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购买指定教材进行学习,分课程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生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本科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思想品德合格,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

4.关于主考学校

自考的主考学校由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担任,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审核学位等工作。

每个专业开考时会确定主考学校。对于北京自考来说,每个专业只有一所主考学校。考生只需选定专业,无需选择学校。当考生从该专业毕业时,毕业证书由主考学校副署盖章。

目前北京自考没有合作的助学机构。如考生有学习辅导方面的需求,可咨询相关主考学校。

5.信息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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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年业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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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以上为大致时间安排,请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当期业务通知,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2.考籍业务(免考、开具证明信、考籍转入、考籍转出)在考生个人中心办理,系统全年开放,考生可随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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