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指南
专业信息
注册报考
考试安排
学习备考
免考
转考
成绩
政策
毕业
学位
自考观察
自考课堂
自考文库
自考书城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撰写程序
北京自考信息员发布于:2023-12-05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严格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完成本期论文申报及缴费工作后,方可按以下时间安排进入写作环节。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题方向为“文艺学及文艺理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选一),考生须在申报时确定选题方向,学校将根据所选方向分配指导老师,申报成功后不可修改。

三、考生须在20231225日前,下载并登录钉钉app--前往「通讯录」--「加入团队」--「加学校/班级」,通过班级号查找入班。请考生实名申请加入论文通知群,等待老师1225日统一批复。(非实名、专业不符、未申报、未到准入时间,均无法入群)

动画专业班级号:SFWY6674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班级号:TVYM4393

播音与主持专业班级号:QMEA4969

汉语言文学专业(文艺学及文艺理论)班级号:PPXC8122

汉语言文学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班级号:SAQO5084

四、20231226日起,考生可登陆毕业论文在线写作系统进行论文写作。(系统网址及登录方式等信息会在钉钉群内公布,请考生1225日前申请入群)

五、毕业论文写作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主要工作

完成者

时间安排

实名申请加入钉钉群

考生

20231225日前

(预计1225日统一批复)

提交选题报告

考生

1226日—1228

(汉语言文学专业选题方向须与申报时一致)

选题报告审阅

指导老师

1229日—202414

二次提交选题报告

选题未通过考生

15日—17

二次选题报告审阅

指导老师

18日—114

初稿写作及提交

选题已通过考生

15日—220

初稿批阅和修改

指导老师、考生

一审:221日—33

修改:34日—313

二审:314日—321

终稿写作及提交

考生

322日—331

论文答辩

考生、专业导师 

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北京市自考办

预计6月上旬发布

重要提示:

  1. 考生务必按要求加入论文通知钉钉群,否则无法获取毕业论文在线写作系统的网址和账号信息。因未入群导致无法登录或无法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选题方向必须与申报时保持一致。(可供选择的选题方向:1、文艺学及文艺理论;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选题需自拟,系统内无参考,建议考生提前构思。选题报告需填报的内容为:标题、目的和意义、本人思路及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在线写作系统内填报的标题可与在考试院申报时不一致。汉语言文学专业可在已申报的方向内调整题目,但方向不可变)
  4. 指导老师通过毕业论文在线写作系统对考生提交的选题、初稿进行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考生应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修改并再次提交。老师审批通过后的选题不允许再更改。终稿提交后,指导老师不再进行点评,终稿评分不及格的考生将取消答辩资格。
  5. 论文正文部分(绪论+正文+结论)字数6000-8000字,低于6000字,则取消答辩资格,终评成绩以不及格计。
  6. 论文终稿的查重要求:相似率不得超过30%(含),同时,复写率不得超过10%(含)。校自考办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论文终稿进行查重,超出比例者则取消答辩资格,终评成绩以不及格计。
  7. 终评成绩=终稿成绩×35%+答辩成绩×65%,毕业论文终评成绩按照“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终稿成绩或答辩成绩不及格者,终评成绩为“不及格”。 (不参加答辩的考生终评成绩以缺考上报)

六、校自考办论文咨询电话:韩老师,010-65779095,邮箱:fullero@126.com

 

 中国传媒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125

转载内容版权归原考试院或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与参考之用,旨在为考生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不涉及任何商业用途。若版权方提出异议,请联系我们:zikaoservice@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各地自考
北京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吉林
内蒙古
辽宁
山西
山东
陕西
甘肃
宁夏
河南
湖北
湖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专业信息
更多
津考委高发〔2025〕2号-市考委关于开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
【转发】中国传媒大学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非笔试及实践类课程考核说明
安徽大学 020101 经济学(专升本)考试计划
关于调整202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有关情况的公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调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通告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25年)
河北省关于停考土木工程(本科)等专业的公告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畜牧兽医(专科)专业的通知